“海南岛盐”获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

发布时间:2010/4/18 17:02:50    |     文章来源:     |     阅读次数:

摘自《证券导报》

  本报讯 (记者 洪敬谊) 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,海南省盐务局的“海南岛盐”日前获国家地理标志永久保护产品。同时,海南省盐业总公司也收到了国家颁发的“海南岛盐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”的牌匾。这是继“文昌鸡”、“和乐蟹”、“兴隆咖啡”、“福山咖啡”获保护后,海南第五个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品种。

  据了解,地理标志产品,是指产自特定地域,其质量、声誉或其他特征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,并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核批准进行保护的产品。目前我国已经对近千个国内地理标志产品实施了专门保护。

  海南岛产盐历史悠久,目前在海南岛西部还保留着1000多年前建造的“千年古盐田”遗址,唐代乾元元年(758年)就有琼山、宁远(今三亚市)、振州(即崖城)等地近海百姓煮海水为盐的记载。新中国成立后,海南岛盐业取得空前发展,至20世纪90年代初期,全岛有盐场23个,盐田面积4313公顷,平均年产量达到25万吨,其中莺歌海盐场是我国南方最大的盐场,平均年产海盐量达16万吨。

  据了解,目前海南岛有莺歌海、东方、榆亚等三大盐场,年平均生产海盐18万吨左右。

  得天独厚的生产条件也有利于海南岛盐的高产。海南岛天然日晒盐产区分布在本岛西南部沿海岸线上,该地区降雨量少,平均年降水量800毫米左右,日照时间长,风力大、气温高(年平均温度26℃,最高达36℃),蒸发量强(年平均蒸发量2400毫米左右),海水浓度高,常年保持在3.5波美度左右,是世界咸海区之一,有利于发展海盐生产。

  早在2004年,“海南岛盐”已通过国家质检总局的评审,获得了国家质检总局签发的原产地标记注册证书,是继文昌鸡之后海南省第二个获得原产地标记注册的地方名产。有效保护了“海南岛盐”这一优良的地方名产。如今,“海南岛盐”被正式批准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后,对保护海南省特色产品,确保海南岛盐品质和特色,促进海南盐业健康发展,推动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,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。